我院现对下列货物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 询价编号:XJ-YLSB-2026-001
二、 项目名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品牌:诺唯赞,型号:Elf S240)
序号 | 名称 | 品牌(国别)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总计最高限价(元) | 产品要求 | 备注 |
1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国产,诺唯赞 | Elf S240 | 1 | 台 | 48000 | 48000 | 1. 免疫方法学:吖啶酯直接化学发光法 2. 可检测项目:阿尔茨海默病(AD)血液检测项目p-Tau217、Aβ1-40、Aβ1-42、p-Tau181、 GFAP、NfL 3. 能拓展检测:非磷酸化 Tau 217 蛋白(np-Tau 217)、 磷酸化 Tau 205 蛋白(p-Tau 205)、 磷酸化 Tau 231 蛋白(p-Tau 231)、 微管结合区-Tau 243 蛋白(MTBR-tau 243)、 α-突触核蛋白(α-Syn)、α-突触核蛋白寡聚体(o-α-Syn)等试剂项目; 4. 仪器测速:≥200项/小时; 5. 最快出结果时间:≤30分钟; 6. 样本位数量:样本位个数≥50个 7. 试剂位数量:24个 8. 反应杯:一次性反应杯,反应杯装载量:≥500个 | 1、整机免费保修期限为终身,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2、配合接入使用单位LIS系统,相关费用应标方承担。 3、应标方应能提供由生产厂家出具的承诺函:关于p-Tau217、Aβ1-40、Aβ1-42、p-Tau181、 GFAP、NfL检测指标相关试剂及耗材单价,承诺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试剂及耗材单价均不高于本年度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深圳医用耗材交易平台)的预警价且能进行线上交易,如上述交易价格处于深圳医用耗材交易平台红区,无论是否为当下预警价30000元/盒,均应无条件降价为绿区最低价。 4、应标方货到验收过程中,应免费提供仪器校准服务并出具校准报告证书,同时提供相应试剂和样本进行仪器相关性能验证,相关参数验证合格后,采购人才能完成验收工作。 5、应标方每年应提供免费提供仪器校准服务并出具校准报告证书。 |
三、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供应商必须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非制造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原件;
3、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所供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涵盖所供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4、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所供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涵盖所供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供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涵盖所供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5、产品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所供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所供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以及涉及相关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7、供应商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注:若提供虚假资料一旦被查实,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供货资格、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内、并三年内禁止参与本院任何有关采购项目。
四、质量要求:产品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如有检测要求的需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在效期内)。
五、交货要求:供应商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检验科。
六、报价:应包括产品成本、运输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如有以下异常低价情形,供应商仍需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a.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b.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c.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d.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八、售后服务:供货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使用要求,供货人须无条件予以更换或退货,并且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供货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九、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后,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全款支付,供应商未按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的,采购方有权拒付,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十、资料递交
1、递交内容:将询价项目要求资料、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报价表、承诺函、功能需求及配置要求偏离表、项目需求响应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扫描版发送至邮箱,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如资料不全、不清晰或审核不合格者,视为无效报名。
2、送达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17:00前。
3、投递邮箱:nsmbhqbz@126.com (邮件主题命名格式“询价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4、联系电话:0755-86210576 许老师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