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服务类采购询价公告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4日

我院现对下列服务类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 询价编号:XJ-FWXM-2023-041

二、项目需求书

项目名称

2023年南山区心理危机干预演练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需求科室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精神卫生科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最高限额(元)

48800



供应商资质要求

注意:提供明确、具体的资质要求(设置的供应商资质要求必须提交有法律法规依据,且不具备倾向性)。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3、供应商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具体技术要求

注意:提供服务总体要求、服务标的(如人员、车辆、检测对象、管理对象)数量情况、详细具体的服务需求内容及工作量情况(以能给供应商准确的报价依据,使不同供应商的项目报价不至于差距过大作为判断需求“详细具体”的标准)。

技术要求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 项目背景:

多部门联动,开展心理危机现场演练暨户外心理危机义诊宣传活动,中标方负责聘请心理危机干预演练专家现场点评,落实义诊宣传场地设计、布置,负责户外义诊宣传背景、展架设计和搭建、音响、帐篷、互动游戏、节目表演等。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1.心理危机现场演练:聘请专家现场点评                                               

2.户外义诊宣传:负责场地布置、策划、主持、互动游戏、有奖问答、心理健康知识展览等活动。

3.现场摄影摄像等,确保活动按甲方需求举行,且活动需兼备安全性、可操作性与趣味性;

(二)项目人员及岗位要求

1.心理危机干预演练点评专家5人,负责心理危机干预演练各环节存在问题点评。       

2.主持人至少1名,负责现场演练和义诊宣传活动现场主持

3.联络人至少1名,负责本次演练和义诊宣传活动的联络等各项工作。

4.其他能保障演练和义诊宣传活动顺利开展的工作人员至少10名。

(三)项目服务质量、数量及管理要求

(四)服务标准及考核办法:

 

本活动评价表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低于80分为不合格;评分未达到80分或出现重大过失或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则视为自动终止服务,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相应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考核评分表见附件)

 

商务需求

注意:提供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项目进度安排、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培训要求、售后服务要求。

三、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2023年12月15日前,以甲方通知时间的一天内完成。

2.服务要求:根据活动主题进行场地布置,现场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活动;有良好的现场氛围。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按要求完成活动,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即为验收合格;除甲方违约或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能完成受托任务或逾期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视为违约。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按要求完成活动,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2)考核表: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

本活动评价表(见附件)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低于80分为不合格;评分未达到80分或出现重大过失或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则视为自动终止服务,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相应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投标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需求范围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以供应商在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

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70%,完成服务内容且经过验收考核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以下由供应商提供:

一、报价表

致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报价如下(人民币报价、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价(元)

服务期

备注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名:

 

联系人电话:

 

         

 

 

 

 

 

 

 

二、 项目实施方案(自拟)

 

三、 质量保障措施(自拟)

 

 

 

 

四、承诺函

 

 

致: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我公司具备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我公司承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如我公司在文件中提供了专利证书的,我公司保证所供对应产品具有该项专利。

6.我公司保证采购人拥有所投产品完整的所有权,不以保护知识产权或技术保密的名义对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任何限制。

7.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报价,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做到诚实,不造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所报价项目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8.如果我公司成交,将依照本项目要求、承诺及采购合同,做到诚信履约,不偷工减料,项目验收达到合格,力争优良。

9. 我公司保证不违法分包转包。

10. 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公司名称(盖章):                        

 

      

 

 

五、资料递交

1、递交内容:将询价项目要求资料、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报价表、承诺函(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2、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9717:00前

3、投递邮箱:nsmbzwk@126.com

4、联系电话:0755-86210576  张工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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