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对下列服务类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 询价编号:XJ-FWXM-2023-040
二、项目需求书
项目名称 | 青少年心理健康宣传科普短片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需求科室 |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精神卫生科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
最高限额(元) | 48000元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注意:提供明确、具体的资质要求(设置的供应商资质要求必须提交有法律法规依据,且不具备倾向性)。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3、供应商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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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注意:提供服务总体要求、服务标的(如人员、车辆、检测对象、管理对象)数量情况、详细具体的服务需求内容及工作量情况(以能给供应商准确的报价依据,使不同供应商的项目报价不至于差距过大作为判断需求“详细具体”的标准)。 技术要求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 项目背景: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提高青少年心理健康素养,倡导全社会关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计划拍摄一则关于青少年心理健康科普短片,片长3-5分钟。中标方需负责内容策划、实地拍摄、后期制作等各项要求服务。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1、前期准备 (1)拍摄方案:根据甲方主题设计拍摄方案,并提供至少3个不同的创意拍摄大纲,直至甲方满意为止,并根据创意大纲制定详细的总体拍摄、剪辑方案和分镜头文字脚本; (2)内容脚本:根据甲方、导演、制片等综合意见,进行精确的脚本设计,脚本需具备原创性、科学性、新颖性等; 2、现场拍摄:提供拍摄场地、妆发造型服务、专业导演与演员组、实地拍摄以及配备专业影视灯光组等现场拍摄相关事宜;乙方需提供并协调不少于4个拍摄场景,拍摄场景需包括家庭、学校、网吧、户外实景等。 3、后期制作:对拍摄原片进行精剪、配音、配乐、调色、字幕与特效处理等,成片内容符合服务对象的观影需求; 4、其他与视频策划、拍摄、制作的有关事项。 (二)项目人员及岗位要求 1.导演组、制片组团队需具备电影学与医学相关专业资质; 2.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负责开展本次视频制作的统筹、协调、联络、处理拍摄现场各项突发情况等事项; 3.专业演员至少2人,应具备省级单位及以上相关影片的表演经验; 4.专业化妆师至少1名,负责本次拍摄的妆造服务; 5.配备足够的、满足脚本与拍摄需要的群众演员。 (三)项目服务质量、数量及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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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 注意:提供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项目进度安排、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培训要求、售后服务要求。 三、商务需求: 1)签订合同后,按采购方要求时间内完成脚本内容策划、现场拍摄、后期制作等工作。 2)摄制前须制定详细的总体拍摄、剪辑方案和分镜头文字脚本,如拍摄方案不符合采购方要求,中标方必须无条件重新制定,直至采购方满意为止。 3)不得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文字、镜头出现。 4)视频版权全权归甲方所有。 5)技术参数要求
6)关于验收 中标单位在合同要求时间内完成所有视频制作工作,并经采购方考核评价合格后方可验收。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45天内。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按要求完成视频制作工作,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即为验收合格;除甲方违约或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能完成受托任务或逾期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视为违约。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按要求完成活动,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2)考核表:
本活动评价表(见附件)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低于80分为不合格;评分未达到80分或出现重大过失或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则视为自动终止服务,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相应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投标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需求范围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以供应商在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 (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70%,完成服务内容且经过验收考核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30%。 |
以下由供应商提供:
致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报价如下(人民币报价、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价(元) | 服务期 | 备注 |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名:
联系人电话:
年 月 日
二、 项目实施方案(自拟)
三、 质量保障措施(自拟)
四、承诺函
承诺函
致: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我公司具备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我公司承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如我公司在文件中提供了专利证书的,我公司保证所供对应产品具有该项专利。
6.我公司保证采购人拥有所投产品完整的所有权,不以保护知识产权或技术保密的名义对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任何限制。
7.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报价,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做到诚实,不造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所报价项目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8.如果我公司成交,将依照本项目要求、承诺及采购合同,做到诚信履约,不偷工减料,项目验收达到合格,力争优良。
9. 我公司保证不违法分包转包。
10. 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五、资料递交
1、递交内容:将询价项目要求资料、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报价表、承诺函(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2、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17:00前
3、投递邮箱:nsmbzwk@126.com
4、联系电话:0755-86210576 张工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