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污泥抽取压滤装置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9日

我院现对下列货物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 询价编号:XJ-PTHW-2026-004

二、 项目名称:污泥抽取压滤装置采购

序号

名称

品牌(国别)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报价总价(元)

产品要求

备注

1

叠螺式污泥脱水机(异型)

中国

DYDL-201,L2900×W800×H 1500[㎜];

0.75KW,0.45m³/h-1m³/h,不锈钢 304

 

1

 

49500

/

/

2

污泥泵

中国

切割潜污泵,50WQ10-10-0.75CS, 10 /小时,10 米, 0.75Kw,材质 304,口径 50

 

1

 

3

控制箱

中国

控制污泥提升泵和压泥机,消毒加药泵和提升泵联动

 

1

 

4

加药箱 1

中国

阳离子 PAM 加药箱,含加药泵和搅拌机

1

5

加药箱 2

中国

漂白水消毒加药箱,含加药泵

1

6

管道预埋及回填

中国

移开地板砖,切割宽150x100mm 深的管

沟,预埋后回填,恢复地板砖

 

25

 

7

衔接物料

中国

/

1

三、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设计权的起诉;

3、供应商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以及涉及相关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5、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有权对供货人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货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供货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7、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建筑施工),提供证书扫描件。

8、现场踏勘:本项目由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自行承担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具体安排如下:

集合时间:2026年5月6日上午9:30-12:00

集合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南商路16号)门口

四、质量要求:产品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如有检测要求的需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在效期内)产品质量保修1年。

五、安装要求:

1、噪音控制:设备在安装及运行过程中,须采取有效减振、隔音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及医疗区域造成噪音干扰。设备正常运行状态下,距设备外缘1米处测得的噪音值应不大于50分贝(dB(A)),且不得出现高频刺耳噪音或间歇性冲击声。若现场条件允许,应采用无噪音安装方案(如选用静音型泵、低转速电机、加装隔音罩等),确保设备运行时不明显影响邻近科室(如二号楼南侧区域)及过往人员。

2、 异味控制与设备间门体改造:污泥处理及压滤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异味散发。供应商需负责对二号楼南侧观光电梯旁现有设备间的门进行拆除并重新安装具备良好密封性能的专用门(如加装密封条的门体或自动闭门器门),确保门关闭后与门框之间无缝隙,有效阻隔异味外溢。相关拆除、改造及安装费用由供应商包含在报价内,采购方不另行支付。

、交货要求:供应商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25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交货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报价:应包括产品成本、运输费安装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如有以下异常低价情形,供应商仍需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a.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b.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c.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d.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售后服务:供货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使用要求,供货人须无条件予以更换或退货,并且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供货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后,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全款支付,供应商未按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的,采购方有权拒付,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因受财政拨款程序控制,采购方完成各项支付手续报财政审批即视为完成了相应的付款义务,审批导致支付时间延长时,不视为采购方违约,供应商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十、资料递交

1、递交内容:将询价项目要求资料、应商资质(营业执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报价表、承诺函、项目需求响应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扫描版发送至邮箱报名文件具体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如资料不全、不清晰或审核不合格者,视为无效报名

2、送达截止时间:20265717:00前。

3、投递邮箱:nsmbhqbz@126.com  (邮件主题命名格式“询价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4、联系电话:0755-86210576  老师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2026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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