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全自动核酸提纯及荧光PCR分析系统保养和校准”询价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9日


我院现对下列服务类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 询价编号:XJ-FWXM-2026-008

二、项目需求书

项目名称

全自动核酸提纯及荧光PCR分析系统保养和校准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需求科室

皮肤性病防治科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最高限额(元)

39000.00元     大写:叁万玖仟元整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3、供应商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4、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以及涉及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具体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项目背景:

全自动核酸提纯及荧光PCR分析系统cobas 4800 system 购置于20187月,截至2025年底该系统已工作7.5年,累计检测淋球菌和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逾18万人次。2025年该系统共检测样本1.67万例,平均每周工作3~4天,每天运转4~5小时为确保检测准确性,该系统(包括X480、Z480两台设备每年需常规保养和校准,校准服务单次约19000元X480、Z480设备各校准1次,保养服务约20000元(其中X480需保养2次,单次7000元;Z480仅需保养1次,单次6000元)。为即时维护及校准系统,拟询价采购2026年的保养和校准服务,总费用不超过39000元。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自动核酸提纯及荧光PCR分析系统 cobas 4800 system保养校准

1. 保养服务内容:按设备厂商标准操作流程清洁仪器台面,清洁丝杆,清洁X轴等运动部件,完成周维护,日维护通过,出具《设备保养服务报告》。

2. 校准服务内容:仪器性能验证通过,确保各项性能指标符合厂商标准,并出具《设备性能验证报告

(二)项目人员及岗位要求

服务人员应为设备原厂(罗氏诊断)授权或认证的售后工程师,具备该型号设备的维保校准资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资质证明(如原厂认证证书、授权函等)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拟派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三)项目服务质量、数量及管理要求

服务质量:仪器保养和校准流程完成,各检查通过。出具保养服务报告及性能验证报告证书。

服务数量:保养服务次数:X480设备保养2次、Z480设备保养1次。校准服务次数:X480、Z480两台设备各校准1次。

管理要求:

1. 所更换配件必须是合法渠道获得的合格备件,保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承担相关法律风险;

2. 为了保护病人隐私,在设备中的数据服务商不得外传供应商须提供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

 

 

 

 

 

 

商务需求

三、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及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12个月。经采购方通知后的15天内人员到位及完成项目服务期满后,根据采购方对供应商履约的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采购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方不再续约

2)服务要求:

1)签订合同后,按采购方要求时间内完成设备保养和校准服务

2所更换配件必须是合法渠道获得的合格备件

3)关于验收:供应商在合同要求时间内完成所有活动服务内容并经采购方考核评价合格后方可验收。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

项目考核评价表(见附件)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低于80分为不合格;评分未达到80分或出现重大过失或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则视为自动终止服务,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相应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2)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需求范围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以供应商在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

3)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有以下异常低价情形,供应商仍需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无法提供合理说明的,视为无效报价。

a.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b.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c.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d.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4.付款方式:

1)按合同价进行支付。即保养和校准服务完成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自采购方收到供应商开具合格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价的100%

(2)供应商未按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的,采购方有权拒付,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因受财政拨款程序控制,采购方完成各项支付手续报财政审批即视为完成了相应的付款义务,审批导致支付时间延长时,不视为采购方违约,供应商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资料递交

1、递交内容:将询价项目要求资料、报价表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承诺函、项目需求响应表、管理要求承诺函(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具体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如资料不全、不清晰或审核不合格者,视为无效报名

2、送达截止时间:2026 4 1417:00前。

3、投递邮箱:nsmbhqbz@126.com  (邮件主题命名格式“询价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4、联系电话:0755-86210576  老师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20026   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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