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油社康制定病人告知制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7日

 

    1、病人有权接受接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绝治疗。

    2、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病人及家属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解释,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3、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病人能够明白的语言向病人(家属)交代相关诊疗信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若病人使用的是方言,应配以适宜的语言翻译人员,对语言表达不佳者宜使用文字资料与图示。

    4、告知要在病人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病人反馈的意见应予以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之中。

    5、当病人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外出时,应告知病人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病人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6、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时,应首先告知病人或家属,经病人或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进行操作,必要进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7、在病人入社康后应对病人进行安全告知。如电插座的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安全警示、防跌倒警示等。

    8、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病人,做到耐心、细心、诚心地对待病人,护士应熟练各项各项操作技能,尽可能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挫败时,应礼貌道歉,取得病人谅解。

    9、病人使用一次性医疗物品时(除普通注射器和输液器外),均应遵循此告知程序。护士要向病人或家属解释该一次性医疗物品使用的目的、必要性,以征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