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校准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0日

 

我院现对下列服务类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 询价编号:XJ-FWXM-2025-012

二、项目需求书

项目名称

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校准服务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需求科室

检验科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最高限额(元)

9500.00元 大写:伍佰元整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3、供应商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和经营企业应当对所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测,对于常规的仪器设备或者计量器具,校准通常为一年一次。检验科目前有三台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型号为宏石SLAN-96S,需要进行年度校准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校准服务

1.参考YY∕T 1173-2010《聚合酶链反应分析仪》JJF 1527-2015《聚合酶链反应分析仪校准规范》,制定校验标准或校准程序

2.校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控温系统检测

检查项目标准升温速率平均升温速率>1.5℃/s最大升温速率>2.5℃/s降温速率平均降温速率>1.5℃/s最大降温速率>2.0℃/s模块控温精度<0.5℃模块温度准确度<0.5℃模块温度均匀性在±0.5℃以内

2.2荧光系统检测

检查项目标准仪器背景检测各通道Fn≤50荧光强度精密度各通道CV≤5%荧光强度重复性各通道CV≤3%

3 校准后贴上校准标识。

(二) 项目人员及岗位要求工程师需具有校准相关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项目服务质量、数量

服务质量:校准程序满足YY∕T 1173-2010《聚合酶链反应分析仪》JJF 1527-2015《聚合酶链反应分析仪校准规范》相关要求,校准报告符合ISO15189相关要求校准所用仪器需提供检定报告,校准品提供溯源报告。校准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校准报告。

服务数量:3台

商务需求

三、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12个月。合同签订7天内人员到位及完成项目。服务期满前一个月,根据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服务质量的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考核情况自主决定是否续签合同,采购人有权不续签。续签合同一年一签,但本项目合同期不超过三年。

服务要求

2.1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供应商接到校准服务需求后厂家工程师应4小时到达现场

2.2年度校准服务有效期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的当日起算。

2.3服务期内,供应商若中途无故自行停止服务,造成医院法律风险、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予以赔偿

3、报价:

1)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95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2)报价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项目结算时不做任何单价或费用的调整。

★投标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需求范围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以供应商在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

3)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时响应科室需求,校准程序满足YY∕T 1173-2010《聚合酶链反应分析仪》JJF 1527-2015《聚合酶链反应分析仪校准规范》相关要求,校准报告符合ISO15189相关要求

5、付款方式:

1)按合同价进行支付。

2)检测服务完成,出具相应的检测校准报告,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合格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0%。

以下由供应商提供:

        一、报价表

致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报价如下(人民币报价、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元)

 

服务期

 

备注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名:

 

联系人电话:

 

         

 

 

 

二、 工程师校准资质证明文件

三、 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

、承诺函

 

 

致: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我公司具备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我公司承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如我公司在文件中提供了专利证书的,我公司保证所供对应产品具有该项专利。

6.我公司保证采购人拥有所投产品完整的所有权,不以保护知识产权或技术保密的名义对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任何限制。

7.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报价,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做到诚实,不造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所报价项目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8.如果我公司成交,将依照本项目要求、承诺及采购合同,做到诚信履约,不偷工减料,项目验收达到合格,力争优良。

9. 我公司保证不违法分包转包。

10. 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公司名称(盖章):                        

 

      

 

四、资料递交

1、递交内容:将询价项目要求资料、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报价表、工程师校准资质证明文件承诺函(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2、送达截止时间:202541517:00前。

3、投递邮箱:nsmbhqbz@126.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询价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4、联系电话:0755-86210576  许老师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后勤保障部                 

            202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