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干部心理健康体检系统更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6日

参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院内采购,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NSMBYFWZB2025001

干部心理健康体检系统更新服务项目

7

7

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以及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见附件

名、领取标书时间:

1、领取标时间202537- 20253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商路16号1301室。

领取标书时需投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1、开标时间:2025314141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商路16号13A1318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现场提交。

4、提交投标书一正本和两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5、提交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分开独立密封加盖公章)

六、答疑事项

凡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请在公告期内书面形式招标部门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要求:

1、本招标文件由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免费领取,若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天书面告知采购机构,否则将拒绝该投标人三年内参与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采购活动

2、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有权对中标投标人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3、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我院官网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官网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预中标结果)。

4、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招评标委员会。

5、联系方式: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后勤保障部

电话:0755-86210576  联系人:邮编:518054

招投标相关资料收发邮箱:nsmbzwk@szns.gov.cn

官网:www.sznsmby.cn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后勤保障部

               

                                                               202536

附件一: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填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

 

项目名称

 

投标(响应)供应商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序号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

关系单位

缴纳社会

保险单位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

 

 

 

 

2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3

项目负责人

 

 

 

 

4

主要技术人员

 

 

 

 

5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

 

 

 

 

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序号

关联关系类型

关联主体名称

备注

1

控股股东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2

管理关系

 

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