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辅导项目活动摄像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

我院现对下列服务类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 询价编号:XJ-FWXM-2024-040

二、项目需求书

项目名称

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辅导项目活动摄像服务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需求科室

精神卫生科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最高限额(元)

30000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3、供应商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具体技术要求

一、 项目背景: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我院计划开展青少年家庭关爱服务,将开设至少30场青少年干预活动,为提升医疗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为医学教育及研究积累真实案例,计划对该系列活动进行拍摄。供应商需负责活动的全程摄像工作,在4个月内完成共计30场次活动摄像服务。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1、负责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辅导项目团体或个体活动全程摄像,时间为期4个月;

2、摄像场次要求30场(每场拍摄日期和时间不固定且不重叠),每场次预计为1-3小时;

3、每场摄像需完整记录整场活动进程、整体环境、参与人员活动及互动。

(二)技术要求

1、拍摄执行团队成员需具备传媒相关资质。

2、团队近3年有过为医疗单位拍摄健康科普类项目成功案例。

3、摄制前须制定详细的拍摄方案(须与院方沟通)。

4、摄制人员有创新性的艺术理念和策划意识。

5、不得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文字、镜头出现。

6、视频版权全权归甲方所有。

7、技术参数:

7.1现场拍摄服务的要求

1)现场拍摄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开始前或结束后的学员互动,至少提前2小时到现场安装设备、摄像机定位等工作。

2)要求供应商做好拍摄硬件设备突发故障防范。

3)要求供应商每场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一份现场拍摄的视频源文件。

7.2拍摄设备要求

拍摄配备1套支持3小时以上完整录制摄像设备1台固定机位的高清摄像机以及三脚架一套;一拖二无线麦克风套装一套

7.3技术参数要求

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辅导项目活动摄像视频参数产  品活动记录摄像类  型人物、场景实拍视频片  长每场1-3小时,共30场规  格高清(16:9)帧  率大于60FPs码  率大于6Mbps格  式Mp4,rmvb,mkv,avi等分辨率1080P

 

商务需求

三、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及要求:

1)签订合同后,按采购方要求时间内4个月内完成30场活动现场录制工作。

2关于验收

供应商在合同要求时间4个月内完成所有活动录制工作,并经采购方考核评价合格后方可验收。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4个月内。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按要求完成活动录制工作且考核评分为80分为以上即为验收合格;除采购方违约或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能完成受托任务或逾期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视为违约。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按要求完成活动录制

2)考核表:

考核项目考评主要内容满分分值实际评分活动摄像活动拍摄场次要求30场2560  每场活动拍摄时长1-3小时25 每场摄像需完整记录整场活动进程、整体环境、参与人员活动及互动10 团队资质拍摄执行团队人员具备传媒相关资质520 团队具备相关成功案例经验10 按要求标准配备设备及工作人员5 录制现场提前到现场完成安装设备、摄像机定位等工作510 配备专职人员全程跟进项目实施,满足现场服务需求,及时有效处理、安排拍摄现场任何突发问题。5 后期工作每场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交付完整的活动录像视频1010  总分 评价人签字 

本活动评价表(见附件)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低于80分为不合格;评分未达到80分或出现重大过失或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则视为自动终止服务,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相应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投标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需求范围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以供应商在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

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付款方式:

按合同价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经采购人确认提供合格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预付合同价的70%;项目结束经采购考核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价30%。

 

以下由供应商提供:

一、报价表

致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报价如下(人民币报价、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价(元)按人头报价

总价(元)

服务期

备注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名:

 

联系人电话:

 

         

 

 

 

 

二、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

 

 

 

 

 

 

、承诺函

 

 

致: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我公司具备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我公司承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如我公司在文件中提供了专利证书的,我公司保证所供对应产品具有该项专利。

6.我公司保证采购人拥有所投产品完整的所有权,不以保护知识产权或技术保密的名义对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任何限制。

7.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报价,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做到诚实,不造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所报价项目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8.如果我公司成交,将依照本项目要求、承诺及采购合同,做到诚信履约,不偷工减料,项目验收达到合格,力争优良。

9. 我公司保证不违法分包转包。

10. 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公司名称(盖章):                        

 

      

、资料递交

1、递交内容:将询价项目要求资料、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报价表、承诺函(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2、送达截止时间:2024112117:00前。

3、投递邮箱:nsmbzwk@szns.gov.cn

4、联系电话:0755-86210576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总务科

               

                                                           202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