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服务类采购询价公告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4日

我院现对下列服务类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 询价编号:XJ-FWXM-2023-053

二、项目需求书

项目名称

老年失能失智健康宣教视频制作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需求科室

公共卫生部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最高限额(元)

49000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3、供应商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须提供由过往案例校方盖章的大学校园健康教育项目的服务质量评价表。

5、为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须提供过往案例现场服务人员签到表,并由合作校方签字盖章认可。

具体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 项目背景:

老年失能失智防控项目工作是维护和增进居民健康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康南山建设的必然要求。为预防或延缓老年人失能(失智)发生,促进我区“健康老龄化”目标实现,提升南山区老年人失能失智防控服务能力,挖掘慢病示范区老年人健康相关工作特色亮点,打造南山样板。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1.制作1个时长不少于10分钟的老年失能失智健康宣教视频(以下简称宣教视频)

2.负责撰写宣教视频脚本;

3.负责拍摄制作宣教视频所需的摄像内容;

4.负责拍摄制作宣教视频所需的照片内容;

5.负责录制制作宣教视频所需的音频内容;

6.负责在拍摄地点准备必要的拍摄设备;

7.要求高清视频(1920*1080P),格式:mp4/avi/mkv等,色调效果佳。

8.报价时请同时将公司之前制作的视频样片1-2个发送至甲方。

(二)项目服务质量、数量及管理要求

1.本次视频制作所需的场景相关展架展品的搭建、拆卸及运输均由公司负责。

2.活动费用标准:总费用需包括场地布置费、物料费、现场视频拍摄及剪辑、视频策划、实施及人员配置等。

(三)服务标准及考核办法:

本活动评价表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低于80分为不合格;评分未达到80分或出现重大过失或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则视为自动终止服务,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相应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考核评分表见附件)

 

商务需求

三、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及要求:

1)签订合同后,按采购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所有活动方案定制及确认等工作。

2)如活动方案不符合采购方要求,中标方必须无条件重新制定,直至采购方满意为止。

3)按照要求协助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4)关于验收

中标单位在合同要求时间内完成所有活动服务内容,并经采购方考核评价合格后方可验收。

5)服务期限:20248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

本活动评价表(见附件)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低于80分为不合格;评分未达到80分或出现重大过失或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则视为自动终止服务,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相应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考核表:

老年失能失智健康宣教视频制作评价表

活动实施方:                活动评价方:

 

备注:1、本活动评价表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低于80分为不合格;2.活动评价方对评价表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

 

★3.投标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需求范围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以供应商在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

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开具合格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7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如活动验收不合格,我院有权不支付剩余款项,甚至追讨已付款项。

 

 

以下由供应商提供:

 

        一、报价表

致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报价如下(人民币报价、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元)

 

服务期

 

备注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名:

 

联系人电话:

 

         

 

 

二、项目实施方案(自拟)

           三、质量保障措施自拟

 

四、承诺函

 

 

致: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我公司具备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我公司承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如我公司在文件中提供了专利证书的,我公司保证所供对应产品具有该项专利。

6.我公司保证采购人拥有所投产品完整的所有权,不以保护知识产权或技术保密的名义对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任何限制。

7.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报价,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做到诚实,不造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所报价项目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8.如果我公司成交,将依照本项目要求、承诺及采购合同,做到诚信履约,不偷工减料,项目验收达到合格,力争优良。

9. 我公司保证不违法分包转包。

10. 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公司名称(盖章):                        

 

      

 

五、资料递交

 

1、递交内容:将询价项目要求资料、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产品样品或彩页、报价表、承诺函(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2、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112917:00前

3、投递邮箱:nsmbzwk@szns.gov.cn

4、联系电话:0755-86210576  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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