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上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2日

各科室:
        按卫生局《南山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深南卫[2008]2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为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信息及时顺利上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二、各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由原来的“月报”改为“周报”和“月报”;“周报”于每周五15:00前将相关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院局域网总务科根目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表”文件夹中,“月报”于每月30日15:00前报院局域网总务科根目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表”文件夹中。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