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服务类采购询价公告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9日

我院现对下列服务类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询价编号:XJ-FWXM-2023-003

二、项目需求书

项目名称

加强型医学BSL-2实验室洁净检测服务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需求科室

检验科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最高限额(元)

18000.00元 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3、供应商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加强型医学BSL-2实验室验收的内容必须包含必要的检测报告,验收应由具有资质的质检部门进行并出具工程验收报告,并应根据《医学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筑技术标准》(T/CECS662-2020)、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 规定作出验收结论。符合标准要求的才能判定为合格。检验科目前有带压差实验室7间以及10间缓冲间待检测验收,为满足生物安全需要及验收标准要求,特申请对所有带压差实验室及相关缓冲间进行洁净检测验收服务。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加强型医学BSL-2实验室洁净检测是否合格

  检测方法判断标准 1换气次数GB50591-2010GB50073-2013≥10 次/h2高效过滤器扫描检漏GB50591-2010≤0.01%3气密性GB19489-2008T/CECS 662-2020操作间:无泄漏4气流流向GB50591-2010GB19489-2008从低风险区流向高风险区5静压差T/CECS 662-2020GB50073-2013操作间对辅助间<-10 Pa,辅助间对非洁净区≥10 Pa6噪声T/CECS 662-2020≤60 dB(A)7洁净度GB50073-20130.5μm:≤3520000 粒/m35μm:≤29000 粒/m3 温度T/CECS 662-202018-26℃ 相对湿度T/CECS 662-202030%-70% 照度T/CECS 662-2020核心工作间:≥300 lx

 (二)项目服务质量、数量

服务质量:检测方具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CMA标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里有相对应的检测项目,检测项目符合《医学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筑技术标准》(T/CECS662-202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 和各级相关部门的要求。

服务数量:17间。

商务需求

三、商务需求:

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合同签订7天内人员到位及完成项目。服务期满后,根据采购单位对供应商履约的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

2、 服务要求:

2.1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接到性能验证服务需求后厂家工程师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2.2检验科按需联系厂家工程师上门年度检测。

2.3年度性能验证服务有效期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的当日起算。

2.4服务期内,中标人若中途无故自行停止服务,造成医院法律风险、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人予以赔偿。

3、报价:

(1)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18000元,供应商的报价总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2)报价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项目结算时不做任何单价或费用的调整。

★投标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需求范围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以供应商在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

(3)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时响应科室需求,按《医学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筑技术标准》(T/CECS662-2020)、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 要求,及时准确检测相关实验室区域,出具检测报告。

5、付款方式:

(1)按合同价进行支付。

(2)检测服务完成,出具相应的检测校准报告,且供应商开具合格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0%。

以下由供应商提供:

        一、报价表

致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报价如下(人民币报价、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元)

 

服务期

 

备注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名:

 

联系人电话: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三、承诺函

 

 

承诺 函

致: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我公司具备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我公司承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如我公司在文件中提供了专利证书的,我公司保证所供对应产品具有该项专利。

6.我公司保证采购人拥有所投产品完整的所有权,不以保护知识产权或技术保密的名义对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任何限制。

7.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报价,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做到诚实,不造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所报价项目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8.如果我公司成交,将依照本项目要求、承诺及采购合同,做到诚信履约,不偷工减料,项目验收达到合格,力争优良。

9. 我公司保证不违法分包转包。

10. 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四、资料递交

1、递交内容:将询价项目要求资料、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产品样品或彩页、报价表、承诺函(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2、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17:00前。

3、投递邮箱:nsmbzwk@szns.gov.cn

4、联系电话:0755-86210576  张工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总务科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