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做好2011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以提高医疗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水平为目标,坚持鼓励自主创新为原则,围绕我市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诊治和人口计划生育研究共性、关键性及核心技术问题等项目开展的研究为重点,鼓励和支持社会效益明显、创新程度高,对医疗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水平提高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研究项目。
二、2011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仍将设置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项目(下简称“资助项目”)和非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项目(下简称“非资助项目”)两大类,资助项目又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三、2011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类)将采取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申报条件及流程等具体要求请登录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科教管理信息系统” (http://ky.szhpfpc.gov.cn/index_html)查看。
四、网上申报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及各有关单位须于2011年4月20日18:00前完成审核并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书面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至4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及各有关单位须对本单位和本辖区内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项目一经提交即不能更改,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一律不得提交,否则受理后视为形式审核不通过。
六、申报受理工作由我委委托市医学信息中心承担,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该中心联系。地址: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科研服务部,联系人:甘慧清,联系电话:82226701,网上申报技术支持咨询电话:82299566。
七、我市“卫生人口计生科技教育专家库”将每年定期受理入库申请及专家信息的更新,有关单位及个人可登录我委网站“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科教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进行操作。
附件: 1-申报条件及要求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请进入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szhealth.gov.cn/wsj/main?fid=open&fun=show_news&from=view&nid=17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