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精细化管理绩效评价方案(2020 年版)》(深医保发〔2020〕18号)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规定,为更好地落实相关医保政策,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调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组织架构及工作要求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一)领导小组
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医保办主任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医保办干事任成员。
组 长:朱利清
副组长:范北方、吴育庆
成 员:朱闵敏、贺素平、刘守江、杨 洁、罗珍胄、
谢 博、余红兵、吕纯芳、马莉娜、郝洁靓、
赵 婷(专职)
职 责:贯彻执行国家医保政策;监督医务人员执行医保相关制度;医保工作协调;开展本院医保检查工作;通过设置评价体系加强内部管理;定期开展医保管理工作总结会议。
(二)医保管理小组下设医保管理办公室
由医保办主任任组长,医保办干事、相关科室医保专干任成员。
组 长:吴育庆
成 员:郝洁靓、赵 婷、刘玉明、黄赐龙、黄镜飞、
张 敏、魏 巍、肖 娟、赵 晴、朱冬见、
李峥嵘、徐阳凤、杜兴美、张丽红
职 责:严格按照各项国家政策执行医保管理工作;院内医保制度制定;医保物价管理;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管理;重点指标监控;信息化管理等;医保违规监管;按照上级医保部门要求提供诊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