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招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我院“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新媒体运营服务采购(1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具有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NSMBYFWZB2018010
二、项目名称: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新媒体运营服务采购(1年)
三、标的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控制金额(万元) |
备注 |
NSMBYFWZB2018010 |
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新媒体运营服务采购(1年) |
1 |
项 |
20 |
|
四、项目财政控制金额:人民币 20万元
五、标书获得时间、地点和相关证明资料:
1、领取标书时间: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5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兴南路京光海景花园A栋C门2层217房。
3、领取标书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需盖公章)。
六、投标时间、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2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之前,招标现场提交。提交投标书一正本和两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需求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涉及宣传、策划、广告、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由于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经营范围,如提供新版营业执照,还需同时提供体现自身许可经营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备注:与宣传、策划、广告有关的经营范围均视为满足要求。
3、投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八、答疑事项:
凡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请于2018年12月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兴南路京光海景花园A栋C门2层221会议室。
十、其他要求:
1、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
2、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有权对中标投标人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招评标委员会。
4、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我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预中标结果)。
5、联系方式: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总务科
邮编:518054 电话:0755-86210576
传真:0755-26403044 联系人:陈小姐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2018年 11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