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招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我院“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共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设备名称
序号 |
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财政预算限额(万元) |
备注 |
1 |
NSMBYSBZB2018003 |
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 |
1 |
台 |
9.9 |
接受进口 |
1、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货物说明及分项报价清单中单个条目财政控制金额高于财政控制金额为无效投标;
3、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即:设备费、软件费、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计量及技术服务费和一切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项目结算时不做任何单价或费用的调整(因数量变更除外)。
二、设备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证明材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非制造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
3、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扫描件,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4、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该类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类产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类产品。
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也鼓励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注意: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有权对投标人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采购活动。
三、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兴南路京光海景花园A栋C门2层217房(深圳南山互联网产业园二楼)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14日—2018年8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四、领取招标文件需备资格证明资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
4、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以上资格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的纸质版并加盖公章。
五、开评标时间: 2018年8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开评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兴南路京光海景花园A栋C门2层221房。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现场提交
提交投标书一正本和两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招评标委员会。
3、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我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预中标结果)。
4、联系方式: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总务科
邮 编:518054 电 话:0755-86210576
传 真:0755-26403044 联 系 人:陈小姐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2018年 8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