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5月龄儿童将列入我省甲流疫苗接种人群
  •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1日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6-35月龄儿童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省卫生厅正组织专家研究,将于近期制定下发《广东省6-35月龄儿童甲流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将6-35月龄儿童列为我省甲流疫苗接种人群,预计1月下旬可以开始接种6-35月龄儿童。接种工作将严格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在我省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实施接种。每个接种对象接种2剂次甲流疫苗,中间间隔21-28天,每剂次使用7.5微克的甲流疫苗。